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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8.30 几种不同类型发明的创造性判断(四)

律师讲解
八、要素替代的发明
    要素替代的发明,是指已知产品或方法的某一要素由其他已知要素替代的发明。
    (1)如果发明是相同功能的已知手段的等效替代,或者是为解决同一技术问题,用已知最新研制出的具有相同功能的材料替代公知产品中的相应材料,或者是用某一公知材料替代公知产品中的某材料,而这种公知材料的类似应用是已知的,且没有产生预料不到的技术效果,则该发明不具备创造性。
     (2)如果要素的替代能使发明产生预料不到的技术效果,则该发明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具备创造性。
 
九、要素省略的发明
    要素省略的发明,是指省去已知产品或者方法中的某一项或多项要素的发明。
    (1)如果发明省去一项或多项要素后其功能也相应地消失,则该发明不具备创造性。
    【例如】
    一种涂料组合物发明,与现有技术的区别在于不含防冻剂。由于取消使用防冻剂后,该涂料组合物的防冻效果也相应消失,因而该发明不具备创造性。
    (2)如果发明与现有技术相比,发明省去一项或多项要素(例如,一项产品发明省去了一个或多个零、部件或者一项方法发明省去一步或多步工序) 后,依然保持原有的全部功能,或者带来预料不到的技术效果,则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该发明具备创造性。
 
相关行政规章规定
《专利审查指南》第二部分第四章4.6.2要素替代的发明
    要素替代的发明,是指已知产品或方法的某一要素由其他已知要素替代的发明。..............
 
 
 
《专利审查指南》第二部分第四章:4.6.3要素省略的发明
    要素省略的发明,是指省去已知产品或者方法中的某一项或多项要素的发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