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欢迎访问北京工科律师事务所官方网站!

专业 优质 高效 准确

您有任何的法律疑问,欢迎咨询!

立即咨询

2021.8.27 几种不同类型发明的创造性判断(三)

律师讲解
五、已知产品的新用途发明
    已知产品的新用途发明,是指将已知产品用于新的目的的发明。
    在进行已知产品新用途发明的创造性判断时通常需要考虑:新用途与现有用途技术领域的远近、新用途所带来的技术效果等。
    (1)如果新的用途仅仅是使用了已知材料的已知的性质,则该用途发明不具备创造性。
     (2)如果新的用途是利用了已知产品新发现的性质,并且产生了预料不到的技术效果,则这种用途发明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具备创造性。
   
六、要素变更的发明
    要素变更的发明,包括要素关系改变的发明、要素替代的发明和要素省略的发明。
    在进行要素变更发明的创造性判断时通常需要考虑:要素关系的改变、要素替代和省略是否存在技术启示、其技术效果是否可以预料等。
 
七、要素关系改变的发明
    要素关系改变的发明,是指发明与现有技术相比,其形状、尺寸、比例、位置及作用关系等发生了变化。
    (1)如果要素关系的改变没有导致发明效果、功能及用途的变化,或者发明效果、功能及用途的变化是可预料到的,则发明不具备创造性。
     (2)如果要素关系的改变导致发明产生了预料不到的技术效果,则发明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具备创造性。
 
相关行政规章规定
《专利审查指南》第二部分第四章:4.5已知产品新用途发明
   已知产品的新用途发明,是指将已知产品用于新的目的的发明。
   在进行已知产品新用途发明的创造性判断时通常需要考虑:新用途与现有用途技术领域的远近、新用途所带来的技术效果等。..............
 
 
《专利审查指南》第二部分第四章:4.6要素变更的发明
   要素变更的发明,包括要素关系改变的发明、要素替代的发明和要素省略的发明。
   在进行要素变更发明的创造性判断时通常需要考虑:要素关系的改变、要素替代和省略是否存在技术启示、其技术效果是否可以预料等。.............